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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7 1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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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紫云自治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日前,紫云自治县纪委对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1.紫云自治县坝羊镇农业服务中心兽医师李朝俊虚报冒领补助款问题。李朝俊在负责坝羊镇2011年度能繁母猪补助款发放过程中,从镇财政所借支全镇能繁母猪补助款89300元后,只将其中44300元按每头能繁母猪补助100元的标准向农户进行发放,剩余45000元被李朝俊占为己有,并伪造45000元的发放花名册到镇财政所冲抵借款。2016年12月,紫云自治县纪委给予李朝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45000元予以收缴发还群众。

2.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新寨村委会原主任罗廷光违规收取群众“好处费”等问题。2010年,罗廷光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罗某某“好处费”4000元;同年,罗廷光将新寨村中寨组集体山林出售款1000元占为己有。2015年10月,罗廷光挪用群众“一事一议”修路集资款1400元。2016年12月,紫云自治县纪委给予罗廷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6400元予以收缴。

3.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晒瓦村党支部副书记韦庭忠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3月,韦庭忠在办理晒瓦村农村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采取将自己儿子韦某某转为户主的方式,违规将其本人、儿子及妻子三人纳入2015年农村低保对象,导致三人共享受2015年度农村低保金合计6264元。2016年11月,四大寨乡纪委给予韦庭忠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6264元全部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当前一些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在民生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导致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农村基层仍然多发,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战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乡镇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聚焦、持续发力,严肃查处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等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紫云自治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