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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下属公车私用 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同样受处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9 18: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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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分管领导,自己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不细,疏于管理教育,在车辆使用上存在疏漏,导致驾驶员出现多次公车私用现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面对镇宁自治县纪委的问责通报,该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立武在懊悔之中又透露着几分自责。 2017年6月12日一大早,该县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公务车辆停在该县某幼儿园门口。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令五申的强调下,居然还有人顶风违纪,必须严查!” 这条线索引起了该县纪委的高度重视。

   通过查看幼儿园周边监控,县纪委调查组很快确定了目标。经过核实,该车辆为县人社局公务用车,驾驶员罗享刚于6月12日上午擅自驾驶公车送其小孩到县某幼儿园上学。甚至在调查期间,罗享刚仍然于6月19日上午再次驾驶公车送其小孩上学,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7年6月23日,县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享刚警告处分。梁立武作为人社局分管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案双查”,被县纪委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这起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驾驶员公车私用,分管领导被“一案双查”共同处理的通报在全县范围内引起了震动。

  【执纪者说】

   驾车送孩子上学,似乎人之常情,然而公车姓公不姓私,假公济私行为一方面反映出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同时也反映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干部职工疏于管理,必须严肃处理,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主体责任”也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对干部职工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管才是真正的厚爱。(镇宁自治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