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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严查严处扶贫领域项目建设贪腐“蛀虫”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9 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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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以来,安顺市纪委聚焦扶贫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执纪审查和专项监察中,着力发现民生项目工程中以抢时间、赶工期、抓进度为由,绕开相关规定和程序,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等问题,严查严处扶贫领域项目建设贪腐“蛀虫”,防止“三边工程”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严查工程违规上马,严处权钱交易问题。盯紧项目建设程序,有效查处个别基层领导干部以加快工程进度之名,实施隐蔽手段规避招投标程序,伺机大肆敛财,进行权钱交易之实等问题。如,在专项监察中,发现关岭自治县水利局原局长何朝辉,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于2011年擅自决定将投资达563万元的断桥防洪工程项目直接安排给承包商黄某某实施,并收受黄某某16万元等问题。2016年11月,何朝辉被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查工程违规发包,严处优亲厚友问题。紧盯项目决策程序,严肃查处有的领导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亲友承建,并从中获取利益好处等问题。如,在执纪审查中发现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王定明,在担任普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涉及相关交通工程项目发包、监理实施单位的确定等问题上,违反民主集中制,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不按规定程序个人私自决定将普定县通村公路项目监理,通过直接指定等方式,安排给其堂弟王某某和沈某某合伙成立的某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普定项目部承建,并收受王某某现金32万元。2017年4月,王定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查工程违规实施,严处失职渎职问题。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中的履职尽责情况,严查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缺失,盲目追求工程进度,对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不进行严格审查就草率发包实施,导致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如,普定县原龙场乡副乡长王正仁,在负责龙场乡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工作中,未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要求组织实施,而是选择无房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导致安置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引发村民上访。2016年6月,王正仁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